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用人單位破產後工傷員工是否可以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欄目: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72W
用人單位破產後工傷員工是否可以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破產後工傷保險待遇仍能獲得保障。《工傷保險條例》第43條
第4款規定,用人單位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對於個體工商戶、合夥用人單位等被撤銷、註銷或其他方式喪失主體資格的,由經營者、合夥人等對工傷員工、僱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承擔無限責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對於個體工商戶、合夥企業等被撤銷、註銷或其他方式喪失主體資格的,由經營者、合夥人等對工傷職工、僱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承擔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