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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能直接起訴嗎

欄目: 工傷賠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8.28K

對於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能直接起訴嗎

一、對於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能直接起訴嗎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訴訟是以工傷認定爲前提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需要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代理。

二、工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爲工傷。1953年1月2口政務院修正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爲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在工作期間受害簡稱爲工傷,由於工傷造成身體上的損害或者無法繼續工作的情況,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工傷鑑定。我國未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對於工傷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只要滿足條件,就可以申請賠償,保障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