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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必須籤書面勞動合同?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78W

爲什麼必須籤書面勞動合同?

爲什麼必須籤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重要性不用小編在細說,既然勞動合同如此重要,是否需要用某種形式把合同內容固定下來呢?那又爲什麼很多時候都選擇書面簽訂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16條還要求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合同本是依契約自由原則訂立的,許多市場經濟國家規定勞動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訂立,也可以口頭形式訂立。我國立法爲什麼規定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其原因在於:

(1)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的法律形式。在市場經濟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一般是通過一種特殊的現代契約制度——勞動合同的來加以確認和形成的。實踐中,有些有人單位出於規避勞動法或是爲了節約成本的目的,不願意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致使發生勞動爭議後,雙方權利義務無從依據,甚至造成勞動者因爲無法證明勞動關係存在而不能獲得法律救濟,使勞動者權益受損,而書面勞動合同有利於證明雙方勞動法律關係的存在。

(2)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定權利義務的依據。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便於雙主根據勞動合同載明的內容,行使各自的權利和履行義務。而口頭合同會造成權利義務不清晰,在發生勞動爭議後往往拿不出維護自己權益的證據。

(3)勞動合同是勞動行政部門行使勞動監察權的法律依據。由於實踐中用人單位以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方法規避勞動法,法律如果不將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作爲用人單位應盡的法律義務,勞動行政部門在行使勞動監察權時就沒有依據。

因此,《勞動合同法》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作爲所有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律義務,規定在建立勞動關係時就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能夠建立勞動關係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可以給予1個月的寬限期。如果1年以後仍然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就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實際上就是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儘量多訂立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保護勞動者權益,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

通過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都知道了爲什麼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們不要覺得這很麻煩,其實是在對自己合法權益的保障。本文由本站小編整理編輯,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