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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高溫費都有哪些規定

欄目: 工資福利 / 發佈於: / 人氣:2.89W

2021年度高溫費都有哪些規定

我國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予以積極的保護,主要是因爲我國的勞動者在勞動時應該享有這些勞動權益。高溫補助費就是其中的一種。那高溫費都有哪些規定呢,下面小編就這類法律問題爲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哪些人可領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處表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含35度)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5度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高溫天氣依據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市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向公衆發佈的氣溫爲準。

二、補貼多少錢?

我省高溫津貼標準,從2018年6月1日起全省高溫津貼從原來的每月200元提高至每月300元,支付時間爲六、七、八、九四個月。納入工資總額,按照規定稅前扣除。

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以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補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充抵高溫補貼。此外,用人單位原則上應該按月計發勞動者的高溫補貼。

三、什麼時候下發?

用人單位原則上按月計發勞動者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通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支付辦法等。用人單位集體合同、規章制度等明確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支付高溫津貼的,應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月標準依法予以折算。

用人單位安排非全日制的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也應該按照這個標準進行折算。

四、爭議處理

如果有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這類補助費根據當地的實際氣溫來決定。一旦夏天溫度超過35度,在戶外進行勞動的勞動者都可得到相應的勞動高溫補助。用人單位還應尊卑適當的防暑物品進行降溫,如企業不執行的,勞動者還可以通過勞動部門進行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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