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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戶口父母投靠需要什麼?

欄目: 戶口 / 發佈於: / 人氣:1.54W

一、北京戶口父母投靠需要什麼?

北京戶口父母投靠需要什麼?

北京戶口父母投靠規定是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之下,才能夠通過投靠的方式在北京落戶,《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只有滿足條件,纔可以在北京辦理落戶。

第四條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

1、申請人男性超過60週歲,女性超過55週歲(夫妻需同時申請)  

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爲本市非農業戶口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  

1、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工人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  

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常住戶口所在地什麼意思?

常住戶口是我國根據戶籍制度所確定的一種稱呼,原則上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進行生活,如果離開應當進行戶口遷移,其目的是方便統計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爲訴訟管轄的依據。隨着人口流動性的增強,人戶分離的現象比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長期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則作爲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講,戶口登記地就是常住戶口所在地(也就是戶籍地),如果是人戶分離,則一旦涉及人員身份證明、戶籍遷移等與戶口相關的問題,是以本人的戶籍所在地爲準的。

常住戶口所在地類型:是指暫住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屬省內城區、省外城區、省內市轄鎮、省外市轄鎮、省內縣轄鎮、省外縣轄鎮、省內鄉村、省外鄉村、其它所在地類型。

常住戶口是我國根據戶籍制度所確定的一種稱呼,原則上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進行生活,如果離開應當進行戶口遷移,其目的是方便統計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爲訴訟管轄的依據。

常住戶口是根據戶籍制度確定的一種稱呼,通常情況下,人員應該在戶籍所在地生活,如果離開需要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這樣方便公安機關統計人口和管理。在發生民事糾紛時,也可以根據戶口所在地選擇訴訟管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