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戶口遷入手續有哪些?
(一)、人才引進及家屬落戶
提交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發明專利證書;
2、需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或戶口薄;
3、單位同意接受落戶書面證明及其戶口本複印件或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親友同意接受落戶書面證明及其戶口本、房產證;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廳(人事局)的幹部調動通知;
5、社險辦出具的用人單位爲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6、家屬子女隨遷的,還須提供:
(1)獨生子女證或當地計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2)結婚證;
(3)在杭身邊無子女證明;
(4)成年子女未婚證明。
(二)、各類成人學歷教育的應屆非在職本、專科畢業生落戶
提交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畢業證書。
2、省市畢業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報到證)。
3、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4、《戶口遷移證》或《戶籍證明》。
5、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人才開發中心的,由人才開發中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單位集體戶的,由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親友家的,由親友出具同意落戶證明和提供戶口薄、房產證;本人在杭擁有住房的,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6、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7、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單位爲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社會保險交納清單)。
二、 戶口遷移類型
市外遷入
外埠農業人口與本市農業人口初婚申請入農業戶口應向其配偶戶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週歲以上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市內遷入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市外遷出
辦理市外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市內遷出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覈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綜上所述,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