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結婚後辦理戶口遷移要本人去辦嗎?如何代辦?
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 ;其他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可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