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導致的失效
行爲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實質要件之一,如果遺囑人所立遺囑是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以受脅迫或欺騙的方式所立,則該遺囑全部無效。
二、遺囑人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導致的失效
行爲人必須具備相應的行爲能力,無行爲能力和限制行爲能力人均不具有遺囑能力,確定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應以遺囑人設立遺囑時爲準。
三、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
遺產的範圍只限於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