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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撫養小孩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9W
不撫養小孩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律師解析: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權利同樣也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即使離婚父母子女的關係也不會因此消除。
父母作爲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母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父母作爲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必須對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加以監督和保護。
對不履行撫養義務,情節較輕的,可對其進行教育或拘留,也可申請人民法院變更撫養關係。
對遺棄子女情節惡劣達到犯罪程度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可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條: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