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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7W

可以在無效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無效,也可以在婚姻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後一年內提出申請。有權宣告婚姻無效的機構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宣告婚姻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