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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後可否做婚前財產公證

欄目: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7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對於個人的婚前財產能否公證沒有作出規定,個人婚前財產要不要公證,由當事人自已決定,公證屬於自願的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婚後可否做婚前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