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後的財產轉移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回。1、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2、對於隱匿、轉移、毀損、變賣的財產無法追回的,可根據該財產的評估價值要求對方給予過錯賠償。【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