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原則如下:(一)夫妻之間對財產的協議優先;(二)男女平等;(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四)照顧無過錯方;(五)照顧付出較多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