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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投標無效的情形

欄目: 工程招投標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65W

第一、提交的營業執照無效。如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未涵蓋招標文件規定的採購內容,或招標文件規定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而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爲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
第二、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質檢報告的,供應商未提供、提供的質檢報告期限不符合要求、質檢報告中的技術參數檢測值偏離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參數或者提供質檢報告與所投產品不符等。

施工投標無效的情形

法律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第三十七條

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額,將投標保證金隨投標文件提交給招標人。 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