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根據規定施工合同備案應該有哪些內容

欄目: 施工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1.35W

一、根據規定施工合同備案應該有哪些內容?

根據規定施工合同備案應該有哪些內容

施工合同不需要辦理備案。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決定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1、刪去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中的“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刪去第五十三條中的“招標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3、刪去第五十四條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二、施工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1)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

(2)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範圍和內容;

(3)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4)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5)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造價;

(6)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

(7)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

(8)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期限;

(9)雙方相互協作事項;

(10)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

三、施工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施工合同違約金標準不是法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專門經營建築工程項目的這些企業和相應的工作人員,對國家針對建築工程領域的相關法律制度應該是非常熟悉的,根據此次國務院辦公廳的最新改革方案,辦理施工許可證時,也簡化了很多不必要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