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國家建築工程質保期規定有哪些?

欄目: 工程質量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1.95W

國家爲了能夠保證我國的工程建設質量,不僅制定了專門的工程質量標準規定,保證工程建設在施工的時候就能夠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還在在工程建設施工完成之後制定了專門的工程質量保修期規定,保證國家工程建設在使用的時候也能夠保證質量安全。那麼,國家建築工程質保期規定有哪些?

國家建築工程質保期規定有哪些?

一、國家建築工程質保期規定有哪些?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後即日起計算。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與缺陷責任期的區別

1、起算點的差異

①質量保修期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指出: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②缺陷責任期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指出: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交)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從實際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交)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換言之,缺陷責任期未必從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算,也有可能從承包人提交竣工報告90天后起算。

只有保證工程質量的工程建設才能夠推動國家的發展穩定前進、所以,國家對工程建設質量的要求十分嚴格。同時也從工程建設的施工到完工再到工程建設的使用過程中嚴格把控工程建設的工程質量。並且公佈了國家建築工程質保期規定,避免工程建設在使用的過程中出現質量事故,同時也對質量事故發生做出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