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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支付撫養費訴訟費怎麼收?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1.81W

每年支付撫養費訴訟費怎麼收?

一、每年支付撫養費訴訟費怎麼收?

以撫養費糾紛爲案由提起的訴訟,屬於財產糾紛,應根據你的請求金額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有關財產案件中對應的比例交納案件受理費。《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後,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1、一次性給付

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爲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爲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爲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爲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綜合上面所說的,撫養費一般是屬於不撫養孩子纔會給的費用,如果一方拒絕支付那麼對於另一方就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走訴訟的程序就需要提交起訴狀;並按要求給予訴訟費用,這樣法院纔會受理,因此,對於當事人就一定要諮詢清楚才能更好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