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爲兩種形式:
(1)若雙方能夠對全部事項協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協議離婚。
(2)若雙方對某一項事宜未協商一致,只能通過訴訟離婚。
關於財產方面: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在離婚時不參與分割。婚後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規定某些特定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撫養權的問題: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母親;兩週歲到八週歲之間,以將來對孩子醫療、教育、健康成長的原則來綜合認定;八週歲以上的孩子,主要取決於孩子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