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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的有效條件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2.64W

遺囑的有效條件要根據遺囑的形式進行判斷,不同形式的遺囑有效條件各不相同。
遺囑的形式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
其中,公證遺囑效力最高,如果同時存在公證遺囑和其他形式的遺囑,以公證遺囑爲準,其他遺囑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遺囑的有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