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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遺囑公證書能否可以撤銷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1.43W

遺囑公證書可以撤銷。撤銷公證過的遺囑必須要遺囑的訂立人再立一個新的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或錄音遺囑均無法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的條件:
(1)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
(2)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3)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且並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
(4)撤銷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爲的,視爲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

民法典中遺囑公證書能否可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