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妻子和父母誰是第一繼承人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6.77K

妻子和父母誰是第一繼承人

要是丈夫不幸身亡,那麼其妻子和父母誰是第一繼承人?這關係到實際的遺產繼承問題,因此很多人都比較關注,而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要先知道我國關於第一繼承人的規定是怎樣的,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爲您做詳細解答。

一、妻子和父母誰是第一繼承人

妻子和父母都是第一繼承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配偶去世另一方能繼承全部財產嗎

在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原則是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等繼承。但法律出於保護弱勢羣體,以及鼓勵尊重、贍養老人的立法宗旨考慮,對此原則規定了若干例外情形。具體如下:

(一)以下情形中,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繼承份額不平等:

1、對生活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繼承人協商同意不均分。

(二)以下情形出現時,由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取得遺產:

1、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2、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

此外,養子女對其親生父母若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依據這一規定適當分得其親生父母的遺產。

到底妻子和父母誰是第一繼承人?根據上文的講解,我們知道法律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當中包括了死者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因此要是丈夫去世的話,那麼他的妻子和父母都是作爲第一繼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