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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養需要有哪些條件

欄目: 收養贍養 / 發佈於: / 人氣:1.55W

一、成都收養小孩條件

成都收養需要有哪些條件

關於成都收養小孩條件,有配偶的收養人,須夫妻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應當相差 40週歲以上。(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收養人只能收養 1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不受此限),公民撿拾棄嬰的,一律到公安部門備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門送交當地社會福利機構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的撫養機構撫養。

二、辦理收養所需的手續

1.夫妻雙方的收養申請:包括家庭成員的基本情況(性別、民族、年齡、學歷等)、家庭收入(年薪或月薪);夫妻各自在何單位工作,具體從事何職業,何時結婚,生育情況;意願收養兒童的性別、年齡。並保證如果收養兒童後不遺棄、不虐待。申請人夫妻雙方簽字,並在各自名字上印手印,留下聯繫電話。

2.夫妻雙方單位各出具一份證明(內容同收養申請的前部分劃線處)。無單位則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出具證明。(蓋公章)

3.由單位或村委會、經常居住地計生部門、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辦公室出具《收養人生育子女情況證明》、《收養人無子女情況證明》。

4.夫妻雙方到縣級以上醫院做健康體格檢查(包括貼有近照的體檢表、乙肝兩對半、肝功檢查),照片和體檢結果蓋醫院的章。

5.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所有的證件中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6.福利院經審覈上述資料後同意該夫婦收養,夫妻雙方須服從院方推薦的兒童,可將大齡兒童帶回家試代養一段時間,收養雙方若滿意再辦理收養手續,如不滿意,須提出合理理由,經院方同意重新推薦一名兒童。

另外,在成都收養小孩要辦理相關手續,流程包括提出收養申請、出具單位證明、提供醫院蓋章的體檢結果證明,以及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到對應的福利院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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