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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刑 | 私自收養孩子

欄目: 收養 / 發佈於: / 人氣:1.58W
私自收養孩子 入刑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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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收養孩子 入刑標準是什麼呢?

不判刑的。
 私自收養的棄嬰上戶口,首先要到民政部門辦理正規的收養手續,然後帶着收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派出所上戶口。

  《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爲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爲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