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離婚

二婚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06W
二婚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律師解析:二婚離婚需要帶如下材料: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明、財產權屬證明等材料。
且登記離婚除前述材料外,還應當滿足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已經達成離婚協議、其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等法定條件。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