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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麼走的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99W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不能協商一致,就要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
訴訟離婚分爲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2)審理:審理分爲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麼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