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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債務個人承擔可以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92W

離婚協議債務個人承擔可以嗎?

離婚協議債務個人承擔可以嗎?

可以,如果夫妻協商可以由一人承擔責任的,那麼是可以由一方承擔,如果無法協商成功,夫妻共同債務就由雙方共同承擔。如果是雙方的個人債務,而非共同債務,那麼另一方可以不必承擔債務。根據《民法典》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