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不予賠償。
律師解析:離婚精神病一般不予賠償。
1、因爲離婚時一方有精神病不屬於賠償的範疇。
2、如果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3、對弈具體的幫助辦法應當由雙方
協商處理;
協商不成的,應當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