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進行訴訟離婚的話,那麼是肯定需要會接到法院的離婚傳票的。接到離婚傳票之後,很多人都會驚慌失措,因爲畢竟是第一次面對訴訟程序,他們都不知道應當怎麼辦?因此,大家想知道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起訴離婚法院傳票怎麼辦?
一、起訴離婚法院傳票怎麼辦?
接到法院離婚傳票,說明夫妻之間肯定出現了矛盾,不然一方不會費力氣去法院起訴離婚,這個時候首先要找另一半溝通協商;如果另一方故意消失或者拒不接電話,那麼應該委託律師向法院詢問具體案件情況,看看對方還採取了哪些措施,有沒有申請查封房產、銀行存款、公司股權等等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措施,免得開庭被動。
根據法院程序規定,接到傳票之後有15天的舉證期限,如果需要調取證據,要在15天以內向法院提出申請,開具調查令等等,如果逾期沒有舉證,那麼開庭時就可能不會被採納,導致證據無效,那是非常被動的。
按照流程,法院會在開庭的時間開庭,程序一般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發表答辯意見,互相提問,法院調解等等的程序。
從接到法院傳票到最後結果出來,一般在2個月以內。
二、第二次起訴離婚的程序
第一次離婚半年後,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要在開庭時說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
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是衡量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認定的標準:
(1)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還有失蹤2年等等。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二次訴訟離婚應該注意的事項:
1、起草訴狀
之前已經寫過離婚訴訟書了,但是法院駁回了自己的離婚請求,所以纔會有第二次離婚訴訟書的出現,那麼第二次離婚訴訟和第一次離婚訴訟的書寫有什麼區別呢?二次離婚訴訟書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這裏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離婚訴訟書之後的一些事實和現象,因此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書寫有着本質的區別。
2、準備證據
第一次起訴之所以沒能判決離婚絕大多數原因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訴之前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有爭對性的蒐集一些必要的證據,這樣才能對第二次離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3、第二次起訴一定能離掉嗎?
答案是可想而知的,雖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法院都判決離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離掉,由於每對夫妻的家庭情況和離婚訴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在成都離婚律師辦理過的案件中就存在有第二次任然判決不離的情況,這個就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了。
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當事人接到起訴離婚,法院傳票的話,在15天之內是可以舉證的。其次就是接到法院傳票不要慌張,應當及時的去請律師爲自己的相關事項代理,因爲律師具有專業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