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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簽到的離婚協議必須公證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87W

一、夫妻間簽到的離婚協議必須公證嗎?

夫妻間簽到的離婚協議必須公證嗎?

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因爲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後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當事人爲了保險起見也可以選擇將離婚協議公證。進行離婚協議書的公證不超過一個小時。但要拿到公證文書,還要打印,審查、蓋章等,這個過程要三天左右。雖然辦理過很多起離婚糾紛,但還是建議慎重離婚,如果雙方感情出現了問題,雙方一起坐下來談談,聽一聽對方心中的想法,有什麼困惑或不滿,能不能夠兩人一起解決。感情來之不易,組成家庭也是緣分。家庭裏影響感情的事多半都是小事,沒必要鬧的過於深沉。

二、如何委託律師進行涉外離婚起訴?

1、國內的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按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進行委託。

2、國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國就委託律師辦理離婚。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託律師代爲辦理離婚案件。

3、但當事人必須向法院出具委託書和意見書,委託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

4、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後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

5、如果都在國內,能協議離婚的就協議離婚,但是,對於某些國家對協議離婚的承認和執行存在苦難,在允許的情況下,最好還是通過訴訟方式離婚,這樣比較直接,而且比較保險、可靠。

由此可知,在辦理涉外離婚案件時,若是國內的一方提出離婚,可以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委託,若是國外的一方提出離婚,不用回國可以直接委託律師辦理手續,需要向法院出具委託書,並交由大使館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