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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離婚怎麼辦理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9.95K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姐妹代爲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判決來離婚,但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情況下,可以與對方協商,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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