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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多久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5.96K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離婚案件的審限也是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