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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知道老公隱瞞婚史如何辦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08W
結婚後知道老公隱瞞婚史如何辦
律師解析:1、如果不能接受對方有婚史的,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辦理離婚登記,符合條件的,經過一個月離婚冷靜期,就可以領取離婚證。
2、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的,可由一方或雙方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申請離婚,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確認雙方感情破裂,應判決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