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訴離婚後,法院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前三天,會給雙方當事人下達傳票通知開庭時間和地點。【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