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新規定離婚冷靜期爲多久?
離婚新規定冷靜期爲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協議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
1. 申請
所需材料: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離婚登記申請書
辦理地點:有相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
2. 受理
材料初審
3. 離婚冷靜期
第二步材料初審後,給與受理的,當事人會收到回執單。自收到回執單後的三十日,就是離婚冷靜期。而在此期間內,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就可以撤回離婚申請。此外,離婚冷靜期後,也有三十日的申請離婚證時限,未去申請的,視爲撤回申請。
4. 申領
申領離婚證的材料:身份證及戶口本、1寸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
5. 審查及發證
經過以上程序後,登記機關會對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即發離婚證。
三、女方出軌時離婚要什麼證據?
1、保證書、道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材料。
2、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做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3、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種類聊天記錄等材料。
4、捉姦在牀,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6、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認定法律文書。
7、證人證言。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已存在離婚冷靜期,但只適用於協議離婚,雙方在協商好之後就需要先到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只有過了冷靜期三十天之後才能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雙方可以更快的解除婚姻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