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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帶什麼手續和證件呢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1W

具體手續如下:
1、夫妻雙方對解除婚姻關係、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2、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二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需要帶什麼手續和證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