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種情況下,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申請。(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