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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是怎樣的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53W

法院二次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起訴書;
2、當事人的身份證;
3、證明夫妻關係存在的證件或者材料;
4、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5、第一次訴訟的判決書;
6、有孩子的還需要戶口本;
7、有共同財產的需要財產清單和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次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