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次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材料:1、起訴書;2、當事人的身份證;3、證明夫妻關係存在的證件或者材料;4、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5、第一次訴訟的判決書;6、有孩子的還需要戶口本;7、有共同財產的需要財產清單和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