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孩子戶口能強遷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5.24K

離婚孩子戶口能否強遷要看戶口遷移的理由是否合法。
在婚姻發生變故時,無論是選擇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都會涉及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如果取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需要孩子戶口遷出原戶籍,依據法律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無論對方是否配合,都可按判決書辦理分戶和遷轉手續,並在戶口本註明分戶的日期和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爲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離婚孩子戶口能強遷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