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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欄目: 結婚證 / 發佈於: / 人氣:2.18W
衡陽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衡陽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衡陽領結婚證需要用到的材料有: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出國人員持護照)身份證或戶口本丟失者,須持由派出所出具並加蓋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由本人的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由本市指定的婚檢醫院出具;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紙近期合影照片3張。

二、不同情況下申請結婚需要哪些證明?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領取結婚證的時候需要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醫院的檢查證明和免冠照片等,因爲每個地區登記結婚需要用到的材料是有所不同的,因此需要根據實際的要求執行。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我國法律要求的情況下是不能領取結婚證的,否則屬於違法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