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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記時離婚證收回嗎

欄目: 結婚 / 發佈於: / 人氣:2.01W

如果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是和其他人再婚的,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會在離婚證上蓋一個作廢的公章。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再婚登記時離婚證收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