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結婚

領證後戶口本需要改嗎?

欄目: 結婚 / 發佈於: / 人氣:2.07W
領證後戶口本需要改嗎?
律師解析:理論上是要去改的,但是沒有硬性規定。
結婚證的領取:
結婚證在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民政局領取。
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