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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父親起訴分割財產怎麼辦?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88W

訴訟離婚父親起訴分割財產怎麼辦?

一、訴訟離婚父親起訴分割財產怎麼辦

需要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決財產分割方式,如果有協議,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父母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係。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二、離婚分割財產有什麼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起訴離婚分割財產時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會遵循男女平等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結婚之後獲得的財產可以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辦理離婚手續是需要均等分割的;結婚之前的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用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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