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離婚債務協議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男女雙方自願離婚;財產處理的問題;債務的處理問題;雙方自願簽署;雙方各執一份並在公證下進行。
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是指基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和夫妻共同經營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範圍有哪些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三、離婚債務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離婚債務如何分割的原則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一樣的,按照財產分割照顧過錯方、女方、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離婚債務分割也因此進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債權人,不管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分配,作爲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償還債務。因此,在離婚債務分割後,想要完全擺脫對方所負的債務,在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分割時,首先可以聯繫債權人,取得債權人的理解,改變債務的承擔。避免債務分割後,另一方不償還債務,債權人不承認夫妻共同債務分割的協議,起訴你償還債務。此時,雖然可以再向離婚的另一方起訴償還,但是費時費力,得不償失。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時如果涉及到雙方有債務的,那麼就需要先認定清楚,哪些是屬於共同的債務,哪些是屬於個人的債務,這樣才能在協議中約定清楚,只要協議簽訂成功,雙方在離婚後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這樣才能確保自己不承擔起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