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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與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84W

一、抵押與夫妻共同財產是否需要對方同意?

抵押與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抵押與夫妻共同財產是需要對方同意的。對於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用作正常生活之外的處分,需要夫妻一致同意纔可以處理。

但是作爲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丈夫單方的處分行爲爲夫妻協商一致結果的,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爲由主張丈夫的處分行爲無效。所以需要舉證。

對於這筆債務,丈夫之間可以協商,將該筆債務定爲丈夫的個人債務。但是除非該債權人知曉之間的約定,否則,在丈夫無力償還債務時,仍需拍賣,折價房屋來清償債務,但是可以償還該債務後向丈夫追償。

借條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欠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需要以夫妻共同財產來清償。

二、共有房產如何抵押

根據當前的情況知道,共有權房產的一切權屬於每個共有人,共有權房產也是能用來抵押貸款的,不過有必定的條件限制。只有在取得另外的共有人的書面同意之後,取得同意的共有人就能將此房產用於抵押貸款了。能看出,想要用共有房產作抵押來貸款,需要共有權人全部同意才能,並且還要書面同意。

不過,在使用共有權房產抵押貸款時,若是以按份共有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時,應以借錢方一切的份額來抵押貸款;若是以共同共有的房產設定抵押時,該房產爲抵押物,如該抵押物需要變現時,那麼另外的共有人負有連帶責任。

所以,共有權房產也是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不過,辦理流程要相較私人房產麻煩很多,因爲,在辦理抵押前一定要經過每個共有人的書面同意纔可。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在處分這個方面的話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也就是夫妻共同的財產,雙方是享有平等的處分的權利,如果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就直接的將其抵押或者是將財產進行處分的話,是屬於一種違法的行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