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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是善意的財產是否返還?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6.02K
小三是善意的財產是否返還?

一、小三是善意的財產是否返還?

1、小三是善意的財產依舊需要返還

無償贈與“小三”財產屬於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共同財產,損害另一方財產權益;而且由於第三者是無償取得財產,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甚至多數情況下這種贈與是違反公序良俗、挑戰道德的底線、需要譴責的行爲。因此,贈與“小三”財產行爲理當認定無效。

還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於共同擁有的財產,在共有關係沒有解除的情況下,一般情況下是不應該分割的,對於出軌方擅自無償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爲,除非無過錯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要求,過錯方是無權主張分割的。

所以,無過錯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還受贈的全部財產,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院也應當支持全部返還。

2、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處分財產的出讓人必須是財產部分共有人而非無所有權人。

(2)財產受讓人在取得財產時必須是善意且無過失的,即受讓人在取得財產時不知道並且也無理由知道出讓人是無權處分人。

(3)財產受讓人必須是有償取得財產的,即向出讓人支付了與財產相當的對價。受讓人因繼承、接受贈送取得財產,不適用善意取得。另如果受讓人以過於低廉的價格取得財產的,則推定受讓人在取得該財產時是應當知道出賣人是無權處分人,因此其惡意取得的財產不受法律保護。

(4)共有財產既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其中不動產主要是指共有房屋。如果第三人取得財產時構成善意取得的,其即時取得的財產所有權受到法律保護,不受任何人追奪。原財產所有人喪失其所有權,但產生侵權賠償請求權,可以要求非法出讓人賠償其因此受到的損失。反之,如果第三人取得財產時不構成善意取得的,受讓人應當向原所有權人返還財產。

二、有證據可以告小三嗎?

1、有證據可以告小三

通常,當事人所能夠提供的電話清單、通話記錄、短信內容、親密照片、證人證言等,其證明力相對來說比較小,通常,法院會取信的能夠直接認定“第三者”的證據有:

⑴書面證據:對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寫的表示悔改的“保證書”、“道歉書”等;以及對方單位在查實其婚外情後對其作風問題作出處理的書面材料;還有就是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書信往來。

⑵電子證據: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短信、電子郵件或電話錄音等,但短信、電子郵件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爲宜。

⑶視頻證據:把對方與“第三者”捉姦在牀的視頻錄像或照片,收集此類證據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單獨的親密的視頻、照片也僅僅能證明通姦事實,還不足以認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事實。如果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單獨的視聽資料也很難被法院採信。

如果起訴小三返還財產,還要證明配偶給小三轉賬或買房、買車等證據,是可以起訴追回的。

2、因一方外遇導致離婚的,在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我國法律未規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賠償責任,一般無法要求第三者賠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出軌,且在出軌期間,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給婚外第三方的,沒有出軌的一方可以要求無償獲得財產的第三方返還財產,此時第三方並不能以自己善意爲有拒絕返還相應財產,這是由於第三方在獲得財產時並沒有支付相應的對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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