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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婚姻登記查詢的規定有哪些

欄目: 婚姻登記 / 發佈於: / 人氣:1.2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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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婚姻登記查詢的規定有哪些

隨着人們對婚姻意識的淡薄,有些人爲了獲取非法利益,騙婚案件率越來越高,爲了防範這些行爲的發生,我們可以在結婚登記前,去相關部門進行婚姻登記查詢,那麼民政局婚姻登記查詢的規定有哪些,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

民政局婚姻登記查詢的規定如下:

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二條使用計算機辦理婚姻登記所形成的電子文件,應當與紙質文件一併歸檔,歸檔要求參照《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範》。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爲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爲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係,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覈,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複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爲有效。

以上規定說明婚姻登記檔案涉及個人隱私,不會在網上對所有人開放查詢的。

我們在進行民政局婚姻登記查詢時,需要持身份證原件,如果本人不能到場時,可以簽訂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同時我們需要注意不論何人在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狀況時,都必須保證不能公開別人的婚姻登記隱私,更不能損壞他人的權益。在此小編提醒大家,婚前登記查詢能一定程度保護自己的人身權益不受損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雲浮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