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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分配給其他人

欄目: 婚前調查 / 發佈於: / 人氣:6.18K
婚前財產分配給其他人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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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如何分配給子女

可以通過辦理財產贈與的方式,房產贈與一般需要雙方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並且需要做房產贈與公證。辦理房屋贈與手續需要提交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等資料。

1、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1)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爲: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3)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

(4)贈與的理由;

(5)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6)贈與人對贈與行爲的意思表示;

(7)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2、辦理公證

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複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爲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爲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爲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