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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能不能約定誰提離婚不能得到財產?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3.06W

      法律上規定夫妻倆可以自由處置共同財富,所以能夠簽定婚內財富協議,明確對共同財富的處置。有些夫妻爲了確保雙方都履行忠誠的義務,會在協議裏明確提離婚的一方不能得到財物。那麼,要先看看這個協定是不是具有法律效能。

婚內財產協議能不能約定誰提離婚不能得到財產?

      按規定,簽定婚內財富協議如果出現這些情況,法律不予認可:

      1、約好財物屬於子女

      2、不動產屬於雙方但沒有對產權進行變更

      3、提離婚的一方沒有財產。

      因此如果在婚內的協議裏面規定了提離婚的一方沒有財產,通過財產來限制一方離婚,這就違反了法律條文,因此法律不予認可。

      另外,如果婚內協議出現這些情況的也不被法律認可:

      1、其中一方通過欺騙、威脅等方式迫使另一方違背自己意願簽訂協議,對國家利益有損的,這樣的協議法律也不予認可。

      2、兩人蓄意串通,危害祖國、團體或者別人的利益,協議也不被認可。

      3、所籤的協議,條款不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如果婚姻內的財富協議裏的相關內容不被法律認可,會使得這部分不可以適用,在離婚分時,財產不能歸屬於沒有要求離婚的一方。假如兩人離婚時沒有簽訂協議,會作爲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由於婚內協議往往是雙方自己擬定的,在雙方私下簽字即可確認,這種情況下協議很容易發生爭議,並且到了離婚時纔會發現。因此在簽定婚內協議的時候,大家還是應該找個懂專業知識的律師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