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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2.37W

如何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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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是與夫妻個人財產相對的,要是能夠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麼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就可以對這部分財產要求進行分割。但實踐中,該如何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呢?本站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如何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除另有約定或法定屬於夫妻個人特有財產以外的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的財產。

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依該條規定的精神,對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這樣理解:

一是從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後所取得的財產”。

二是從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性質着手。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公有的財產”。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有兩點需要注意:

第一、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所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從男女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間。

第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取得是指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並不只是財物的實際得到。財產所有權的取得和具體財產的取得有時是同步的,有時則是先後發生的。因此,劃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關鍵是取得該項財產所有權的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具體取得的財產,不一定就是共同財產,只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利的,才屬於共同財產。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大體包括以下幾類:

(l)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如工資、承包收益及從事多種經營的收益等。

(2)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通過繼承、遺贈、贈與和其他合法途徑(如股息、利息、紅利、專利權所得、稿費等)所得的財產。

(3)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財產,如果結婚多年(審判實踐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修繕的,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長,可視爲共同財產。

(5)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應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雙方對某項財產的歸屬有爭執,主張權利的一方未提出確鑿證據的,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

(6)結婚登記時,一方或雙方父母贈與雙方的現金或爲雙方購置的傢俱用品以及親友送給雙方的結婚禮物,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

(7)婚後購置的貴重首飾,價值很大的圖書資料,以及摩托車、拖拉機、汽車等生活、生產資料,雖屬個人專用,也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8)工商業個體戶、農業責任田的承包戶和專業戶,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當年收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上的投資,均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現實中,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是有重要意義的,畢竟法律中規定只能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進行分割。而要是認定屬於夫妻個人財產的話,那麼肯定是不能要求分割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