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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年可反悔財產分割嗎?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2.33W

離婚一年可反悔財產分割嗎?

一、離婚一年可反悔財產分割嗎?

如果有任何一方覺得當時分割的不公平,反悔了,可以在一年以內提起訴訟,但是,法院經審查後,如果沒有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會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起訴法院的,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持,除非你能證明當初訂立財產分割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關鍵在於如何認定雙方在離婚時達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是否存在欺詐和脅迫行爲。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爲欺詐行爲。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失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爲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爲脅迫行爲。因此,當事人可根據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財產時是否存在有欺詐和脅迫行爲。

二、離婚雙方對房子怎麼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準備協議離婚的,應該在民政局簽訂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及子女撫養等重要問題作出約定。如果在一年一方反悔,認定當初分割存在不公平情況時,隨時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重新分割。當然,法院會根據調查的事實嚴格把握。